今天帶寶寶回媽媽位在新竹山上的小房子。這間小房子是我爸爸幫我媽蓋的,就蓋在我外公家的隔壁,從出錢、設計到監工,一一參與,房子的外牆還畫了媽媽和大舅舅種橘子的樣子 & 媽媽的愛犬,媽媽非常滿意。
在車上我跟媽媽聊天,雖然媽媽還沒相信 神,但媽媽說她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想什麼就有什麼,她肯定是有一位 神在她身邊看顧她,只是她不知道這一位 神是基督教的 神還是其他宗教的神。 我說 :你就不能相信我,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嗎? 她聽了哈哈大笑。
媽媽接著說,她人生中最大的幸福,就是爸爸對她非常好。像是媽媽想要一間鄉下的房子,好讓她可以常常回鄉務農,爸爸就幫她蓋一間,而且還是蓋在外公家旁邊,對比較傳統觀念的人來說,會覺得怎麼可能讓太太常常回去自己娘家旁邊住,這麼不以夫家為主,真是太奇怪了。
媽媽說,這是因為你爸爸知道我喜歡這樣,她知道我喜歡跟兄弟姊妹常常在一起,所以他為我蓋了我喜歡的房子,裡面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我的喜好來做的。
聽到這裡,我突然想起<約翰福音14:2-3>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。若是沒有,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。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。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,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,我在那里,叫你們也在那里。
二千年前聖子駕著耶穌的肉身來臨又離去,說要為我們預備住處,預備好就會再來,突然感受到已經領受這住處的攝理人有多幸福,真的是因為很愛很愛,才會為那個人預備住處,不是嗎?